close

(中央社記者江今葉洛杉磯22日專電)話題女星琳賽羅涵因為涉嫌偷竊項鍊被商家告。法院今天判決,琳賽因為違反緩刑規定,被判處120天監禁。琳賽透...

偷項鍊 琳賽判入獄

中央社 (2011-04-23 10:50)
分享|

(中央社記者江今葉洛杉磯22日專電)話題女星琳賽羅涵因為涉嫌偷竊項鍊被商家告。法院今天判決,琳賽因為違反緩刑規定,被判處120天監禁。琳賽透過律師表示,將提起上訴。

琳賽羅涵(Lindsay Lohan)涉嫌在今年1月22日,在洛杉磯一家珠寶店偷走價值2500美元的項鍊,店家一狀告上法院,琳賽承認拿走項鍊,但聲稱只是暫借。

偷項鍊一案仍在洛杉磯法院審理中,預計6月初將正式開庭,由於琳賽偷竊珠寶,已經違反假釋規定,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今天判決琳賽入獄服刑120天,並必須前往洛杉磯婦女中心與太平間,從事480小時社區服務。

對於這項判決,琳賽表示一定會提出上訴,之前媒體多半揣測,琳賽極可能以7萬5000美元保釋金交付保釋。

琳賽曾在2007年因為酒駕並持有古柯鹼,在2010年7月裁定入獄服刑90天,並接受90天勒戒,最後僅服刑13天就出獄;同年9月25日,琳賽因為未能通過藥物檢驗再度入獄,服刑時間僅15個小時。這次再度被判入獄,將是琳賽第3度入監。1000422

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starnews 的頭像
    starnews

    娛樂新聞

    star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